发布时间:2024-11-27 浏览量: 85
以下是在杭州提取公积金时常见情况及所需材料:
购买自住住房
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杭州市范围内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两项纸质材料.
购买二手房(存量房):需提供房屋转让合同以及契税完税凭证 。杭州市范围内购房的可免纸质合同,杭州市地税部门出具的,提供买卖双方身份证号可免纸质完税凭证.
购买公有住房:需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回迁(扩面)住房:需提供回迁(扩面)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其中,回迁、扩面协议应注明回迁扩面的实际支付金额、房屋地址等内容,如未注明,还需提供资金结算单作为提取材料.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需提供建房许可证明,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农村村民建房呈报表、农村村民建房批准书等,杭州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同时还需提供购买材料的凭证.
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大修审批表,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杭州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以及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损坏程度严重以上的房屋鉴定报告和购买材料的凭证.
无房租赁
职工无房且租住其他住房:需提供当地的无房证明,缴存地在杭州市范围内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需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及租金缴纳凭证。杭州市主城区房管部门管理的公租房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免提供此两项纸质材料.
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
需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明细或贷款结清凭证。其中,还款明细需经银行盖章并包含借款人姓名、借款合同号、还款账号、还款日期、还款金额等要素,所列要素在银行打印明细上不全的,需由银行盖章时加注缺项要素,如有部分提前还贷,还贷金额需在还款明细记录中列清.
非住房消费类
离休、退休(退职):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离休、退休(退职)证明等相关材料 。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等材料 。
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 5 年:需提供本市户口簿、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等材料 。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满半年:需提供非本市户口簿、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等材料.
享受城镇最低社会保障:需提供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材料.
出国、出境定居:需提供护照、签证等相关出境证明材料.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需提供职工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以及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与职工的关系证明等材料 。
身份证明及其他
职工本人办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需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需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有效关系证明原件,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等。其中,杭州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委托其他人提取:需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本人银行卡或提供本人银行卡号:用于接收提取的公积金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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