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发布时间:2025-12-28 浏览量: 18
【导语】:已办妥租赁提取(公租房)按月转账业务,但承租人因租赁合同发生变更或满期续约的,需要重新租赁合同的,是否需要重新至中心办理该业务?本地宝小编为您收集了详细信息。
是。承租人发生变更或租赁合约终止后重新签订的,申请人需至中心重新办理此项业务。如承租人至中心重新办理租赁提取(公租房)按月转账登记业务时原登记尚未终止的,需先办理原登记的终止再重新办理租赁提取(公租房)按月转账登记业务。
手机访问 杭州本地宝首页
上一篇:办理了租赁提取(公租房)后,还能再办理其他房屋的租赁提取吗?
下一篇:杭州公积金租赁提取(公租房)按月转账业务可以在哪些网点办理?
Copyright © 2026 杭州公积金提取代办 浙ICP备2024125193号 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