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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杭州公积金无房租赁提取额度

发布时间:2025-12-08 浏览量: 23

【导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无房职工,2020年6月30日前可按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限额按现有标准上浮50%确定。

  2020杭州公积金无房租赁提取额度

  2020年6月30日前可按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限额按现有标准上浮50%确定。

  即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富阳、临安)为1500元/月,建德为600元/月,桐庐为1050元/月,淳安为750元/月

  2020年7月1日起,租赁提取限额按原标准执行,每年提取一次。

  提取条件

  租赁住房提取需要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含停缴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

  提取时间:2020年6月30日前可按月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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